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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宠物食品(威海)有限公司宠物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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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日,海大宠物食品(威海)有限公司根据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编制的宠物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管理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海大宠物食品(威海)有限公司位于荣成市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内,宠物饲料生产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主要进行各类宠物饲料的生产,年可生产宠物饲料12000吨,其中猫类饲料5000吨、狗类饲料7000吨。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白天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约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8月企业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项目编制了《宠物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荣成市环境保护局石岛分局于2017年9月30日给予批复,批复文号:荣石审报告表[2017]023号。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建设完成。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等。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海大宠物食品(威海)有限公司宠物饲料生产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序号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备注

1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荣成市石岛崇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办公依托于容川生物,生活污水经容川生物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荣成市石岛崇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处理后排放

2

初清筛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口排放到车间内部,无组织排放。

初清筛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后,最后通过异味处理系统和旋风分离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处理后排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约为600t/a,全部进入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为240t/a,经化粪池预处理流入项目北侧容川生物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荣成市石岛崇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荣成市容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40t/d,目前已接收容川生物产生的污水21.5t/d,本项目污水产生量为0.8t/d,能够满足项目污水处理能力。
(二)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是初清筛产生的粉尘、粉碎产生的粉尘、冷却烘干产生的废气以及鱼粉、鸡肝泥等原料产生的异味。
        项目采用全封闭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全部经管道收集,初清筛产生粉尘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粉碎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布袋除尘;冷却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旋风分离+旋风分离;所有废气最终经过异味处理系统+旋风分离后通过一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气浓度。原料解包、成品包装过程中逸出的少量粉尘;鱼粉、鸡肝泥等原料在储存运输过程产生的异味均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气浓度。
项目食堂依托于容川生物,且容川生物食堂已验收。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初清筛、斗式提升机、混合机、粉碎机、振动筛、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厂区布局,将所有设施置于车间内,同时墙体加装隔音棉,设备加装减震垫,窗户设置双侧玻璃,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3t/a,集中收集后由荣成市人和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定期清运至荣成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永磁桶产生的少量金属固废和废包装材料,产生量分别是0.05t/a、5t/a;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回收厂家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排放污水中pH的监测结果范围为7.29~7.96,其余各项监测结果日均值最高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79mg/L、悬浮物30mg/L、氨氮12.0mg/L、动植物油0.58mg/L、总磷1.79mg/L、总氮38.2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9mg/m3;监测结果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最大值为724(无量纲),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浓度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颗粒物0.073mg/m3、臭气浓度18(无量纲);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64.7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3.3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3t/a,集中收集后由荣成市人和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定期清运至荣成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永磁桶产生的少量金属固废和废包装材料,产生量分别是0.05t/a、5t/a;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回收厂家综合利用。
5.污染物总量
        项目污水的排放量为240t/a,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18t/a、氨氮0.0027t/a,低于污染物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0.048吨/年,氨氮0.0043吨/年)。
        项目废气年排放量约为1126万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1.80吨/年。
6.处理效率
        项目车间废气氯化氢的处理效率为83.1~93.8%,臭气浓度处理效率为68.4~82.7%。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废水、废气、噪声均能够达到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验收组认为:项目达到了环保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要求,通过验收。
 
七、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明红
联系方式:18561275693
 
八、补充说明
        具体项目环评相关内容请参考附件:《宠物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海大宠物食品(威海)有限公司宠物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海大宠物食品(威海)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
 
附件:(监测报告)/u/cms/www/201809/05085817e33c.pdf
          (专家意见)/u/cms/www/201809/050856532m1q.pdf